我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法律援助协会简介

发布时间:2010-08-1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协会简介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法律援助协会成立于20039月。在学院领导支持下;在学院团委老师和桂林市刑法界领军人郭安平教授(“中国刑法之父”高铭暄的学生)的指导下;在桂林市知名度最高的君健律师事务所的支持下;在02级法学专业同学们的积极参与和努力下,打造出了专业性最强,实用性最好的特色学生社团。从成立至今,逐渐发展壮大,现已拥有会员600多人。协会明确自身“援助”性质的普法职责,秉承着“立足现实,服务师生,构建和谐校园,推进法制进程”的宗旨,面向社会,讲求实用,积极为社会和广大师生提供法律知识方面的“援助”服务。
  现任的协会干部积极学习师兄师姐艰苦奋斗的拼搏精神,认真学习工作经验,在同学们的积极参与下,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和一系列富有法律教育意义的特色活动,得到了领导和广大师生的充分肯定和赞扬。并在院内的社团考评大会中取得了“优秀社团”的称号。协会的干部成员和会员也在各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学院组织的重大活动中勇创佳绩,夺得奖项。
 
■风格——用最强的专业性引领协会建设
  自成立以来,漓江学院法律援助协会始终以树立大学生的法治观念和加强大学生的法律修养为工作目标,坚持提供法律“援助”。其原因有二。
  一、树立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关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关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历史进程。要树立大学生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权利义务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等基本观念,并养成自觉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习惯。
  二、大学生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不仅要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而且要树立法律信仰,宣传法律知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特色——用最高的严谨度健全工作机制
一、协会组织机构
  协会下设会长、会长助理以及秘书部、实践部、学习部和外联部等部门,同时还聘请了桂林市刑法界领军人郭安平教授和06法学专业辅导员万慧老师为本协会指导老师。各部门均有明确职责:
1)会长:统筹管理协会的事务、把握协会发展方向和对外交流。
2)会长助理:协助会长管理与分配协会各个部门的工作,做好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
3)秘书部:负责协会工作的计划、总结,负责活动的策划工作,管理会员档案和会员证的发放与登记,作好例会会议记录,以及协助会长管理其他部门的事务性工作管理和财务管理。
4)实践部:负责活动的实施工作,事务安排和场地布置,把握好活动的开展。
5)学习部:掌握与法律有关的社会资讯,组织会员的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法治观念和法律修养,能熟练掌握电脑的操作和对活动中的突发情况的处理并监督活动后的总结情况。
6)外联部:负责对外交流和赞助事宜,负责协会对内和对外的宣传,整理协会的宣传资料。
二、干部例会制度
  协会实行严格的工作例会制度,每三周召开一次干部工作例会。并进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对无故迟到、请假、早退现象给予处罚。其中,协会例会三次迟到、两次无故请假或两次无故早退者,给予警告处分。两次不到又不请假者,给予开除职务处分。确实有紧急情况的,可予请假,但最多不的超过三次,超过三次者给予警告处分。给予警告处分后必须上交个人检讨,一周内不交者作开除处分。警告后再次违反纪律的,作开除处分。
三、会员管理制度
  协会每学年初招收新会员,为协会补充新力量。新会员入会需要一次性交纳四年的会费10元,经过登记、注册后发放由法律援助协会统一印制的会员证。在每次开展活动时都会做好会员的参与和表现情况的记录,并在会员证上予以登记。在每学年还根据会员参与活动的表现情况评出“法律援助协会先进个人”奖项,以表彰会员们的优秀表现和激发会员们的参与热情。
四、工作计划、总结制度
  在每学期开始前制定出新学期的工作计划,为活动的开展做好准备,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作计划进行修改,拟定最终的工作计划。同时协会在每个学期期末都会对协会在一个学期中的情况进行总结。要求每一名干部都要针对自己一个学期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交流,提高干部思想和能力素质。
五、干部任免制度
  主要干部任期一年,新一届干部在协会改选大会中民主选举产生,上报学院进行审核,张榜共示后方能正式任职。如干部在任职过程中出现成绩补考超过两科,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将自动免职。如果协会途中出现开除干部情况的,先在协会例会时召开干部竞聘大会,进行考评后由会长上报社团联进行综合考评后再作决定。并且每个学期期末由会长进行综合考评,淘汰不合格的干部,然后上报社团联做最后决定。
六、社团改选、成功交接
  根据漓江学院的实际情况,法律援助协会每年均进行干部的换届选举。通过换届选举,竞聘上岗,协会不仅保留了骨干力量,同时也融入了新鲜血液,盘活了社团干部队伍,使社团干部队伍建设真正走向精干,高效的发展之路。
七、经费管理
  协会每年对每名新会员收取四年共10元的会费,其中3元用于会员证的办理,剩余作为会费由社团联进行统一管理。每一笔会费的支出都要经过预算、申请、审批和结算等程序。在每个学期期末对会费使用权用情况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接受每一名会员的监督。

优势——用最好的实用性组织普法活动
  漓江学院法律援助协会始终以“立足现实,服务师生,构建和谐校园,推进法制进程”为宗旨,努力树立大学生的法治观念和加强大学生的法律修养,为需要“援助”的人和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对学院中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有奉献精神的同学,具备与参加法律服务项目及活动的基本法律知识和素质,愿意提供帮助的大学生,协会都予以热忱的欢迎。同时也让会员在奉献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过程中得到锻炼和提高。三年多来,协会逐步形成了自己的活动品牌和特色。
一、“君健杯”模拟法庭辩论邀请赛
  由漓江学院法律援助协会与桂林市君健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针对广西师范大学法学专业的同学。具体的范围主要是漓江学院法律援助协会的会员与法商学院法律援助协会的会员。具体以法律案例分析辩论为主,邀请君健律师事务所律师和法学专业的老师为评委。每次比赛每方各出两支队伍参赛。以培养法学专业同学的法律思维能力与理论结合实际的能力。迄今为止已举行了两届比赛,是本协会的两大王牌特色活动之一。每年进行一次。前两届比赛均取得了非常好的收效,不仅在漓江学院打出了本协会的品牌,也在广西师范大学赢得了非常好的反响。
二、“君健之光”漓江学院法律知识竞赛
  由漓江学院法律援助协会与桂林市君健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针对本协会会员。本比赛较“君健杯”模拟法庭辩论邀请赛更具普遍性和广泛性的特点。本活动考察的范围以法律基础为主,邀请君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和法学专业的老师做评委。每个专业参赛的队伍数量不限,每支队伍四人。以增强大学生的法律知识,真正学到一些切实可用的法律知识为出发点。0510月份成功举办了首届比赛。为本协会两大王牌活动之一。首次比赛有三十多支队伍参赛,囊括了漓江学院的所有专业。0611月份又成功举办了第二届比赛,有46支队伍,264位同学参加,规模之大空前未有。本活动受到师生及相关单位的一致好评,都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三、法院旁听活动
  由漓江学院法律援助协会举行,针对本协会全体会员。本活动以桂林市各法院为旁听对象。其中最主要的是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活动以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从实践中理解书本上的法学理论为目的。迄今为止本活动已举行了八次。原则上旁听的时间以法院的案例与会员的学习空余时间相结合。本动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也受到广大会员的好评。
四、法律讲座活动
  由本协会举行,针对本协会全体会员,邀请桂林市各法院的法官、桂林市相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以及本校法学专业的老师为会员进行讲座。本活动让同学们更进一步的了解法律实践工作,增强其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在过去的三次活动中分别邀请了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部谢应波主任以及桂林市君健律师事务所主任来为我们进行讲座。本活动阔宽了同学的视野,其影响也不亚于其他活动。
五、案例分析活动
  本活动也是针对本协会的全体会员,以简单的案例为分析对象,可在活动中发表对案例的评析与争辩。本协会的专业人员会进行最后的评析。以增强同学们的法律知识容量和培养对实际案件的分析能力为目的。本活动已进行了十二次,均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欢迎。
六、新老干部交流活动
  本活动主要针对上一届干部与新近干部做一次学习和协会工作的交流,以增强新干部对本协会的认识,吸收经验,更好的做好本协会工作。
七、迎新活动
  为了迎接新一届的会员,让新会员更好的了解本协会特定举行此活动,本活动拉近了新老会员间的距离,为今后的工作打下牢固的基础。

■进步——用最烈的谦虚心审视协会不足
  本协会由于在育才校区没有干部,宣传力度不够,影响协会招新工作,大部分是法学专业的同学,影响了协会的发展。
  对新助理的要求不够高,导致在几个大型活动中,有助理出现工作上的失误,险些酿成大祸。
  老干部和新助理间的联系还有待加强。

■结束语
  在协会今后的工作中,将会进一步完善协会规章制度,加强干部和会员的思想教育。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在保留和提高原有特色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和开展更加适合大学生会员的与法律相关的活动。严抓纪律,继承和发扬协会的优良传统,努力学习和工作,树立大学生的法治观念和加强大学生的法律修养。时刻以打造漓江学院最强、最专业和最特别的协会为己任。我们坚信,漓江学院法律援助协会的道路会越走越宽,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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