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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处(部)】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教职工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3 10:02:32  作者:王筱淳、林榆峰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 年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教安稳〔2023〕35 号)文件精神,切实维护教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体教职工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和假期,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教职工安全防范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教职工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平稳安全有序。

做好安全宣传教育,提升教职工风险防范意识。要结合天气变化,突出抓好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教育提醒,普及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知识及应对措施。各单位要同时加强对租住校内周转房校外租房教职工及家属的预警提示,提升排查发现使用燃气热水器、烧炭取暖等安全隐患的能力,保持室内通风,有效预防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要结合冬春季节和节假日特点,加强食品安全、出行交通、用火用电、燃放烟花爆竹、防诈骗等安全教育提醒。在放假前,通过单位会议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对教职工开展安全教育,不断提升教职工风险防范意识。教职工外出旅游应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做好风险研判,回应教职工关切各单位要加强春节、寒假留校住校教职工及家属的关心关爱,配合人力资源处(部)做好寒假留校住校教职工及家属的登记备案,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深入排查教职工各类潜在的劳资关系矛盾纠纷及安全问题,及时回应和解答教职工关于四险一金征缴、薪资福利支付等方面的关切,强化分析研判,及时有效化解,共同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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