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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处(部)】关于普调我校教职工2023年度基本工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2 16:20:09  作者:人力资源处(部)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大做强桂林学院”的总体部署,以及学校印发《落实“做大做强桂林学院”2023年重点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提质增量“至善”师资队伍,持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教代会执行委员会讨论、校党委会研究、董事会审定,通过了《桂林学院教职工薪酬分配方案(2023年10月调整)》(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中“普调工资”的相关规定,2023年学校将按照调增后的普调标准(参照教学工作量酬金标准)对符合普调条件的全体教职工进行普调基本工资。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2023年度基本工资普调以2022年度考核结果为基础,对2022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在职教职工普遍调增一档基本工资,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在普调一档的基础上,再增调一档(即共调两档)。2023年12月起按普调后的薪资标准发放,并补发1~11月的普调金额。

 2.2023年度考核结果公布后,将继续按上述机制执行普调基本工资,自2024年1月起按普调后的薪资标准发放。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处(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邓老师3696213。


人力资源处(部)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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