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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学院中层管理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规定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4日 15:59  作者:  浏览量:[]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中层管理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工作,加强对中层管理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建设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是指纪检监察部门对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教育、廉政监督和规范从政行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第二条  廉政谈话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坚持预防为主、事前监督原则,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教育和引导新提任中层管理干部切实增强廉政勤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第三条 谈话对象。任中层管理干部。

第四条  谈话方式。廉政谈话采取集中谈话和个别谈话两种形式,可视实际情况选择谈话形式。一般专门组织进行,也可结合组织部门的干部谈话进行。

第五条 谈话内容。

(一)谈话人应谈的内容:

1. 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及要求;

2. 明确管理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3. 明确岗位一岗双责的具体责任;

4. 对谈话对象的自律状况的评价;

5. 转达干部、群众的希望和意见;

6. 向谈话对象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干部调动规定及时办理公文、公物、公款等移交、清欠或办结手续;

2)严格规范干部调动中的迎送活动。

(二)谈话对象应谈的内容:

1. 个人及家庭成员的重大事项;

2. 个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党风党纪的情况;

3. 个人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接受监督情况;

4. 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态度、意见和建议;

5.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打算及个人廉洁自律的措施。

第六条 谈话准备。

(一)校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向校纪委提供谈话对象名单及有关情况,协商有关谈话事项。

(二)校纪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结合谈话对象新任职岗位和工作性质及其所在单位情况,制定谈话方案。

(三)确定谈话时间、谈话人、记录人及议程。

(四)将具体谈话的主要内容、具体时间、地点等在谈话前通知谈话对象。谈话对象接通知后,应按要求做好谈话准备。

第七条 谈话分工。新提任中层管理干部廉政谈话工作由校纪委负责并组织实施,可专题进行也可与组织部门的任职谈话同步进行。主谈人一般是校纪委书记,或根据谈话内容由校纪委书记委托分管校领导进行。校纪委、校党委需派人员参加。

第八条  谈话要求。

(一)任前廉政谈话一般在正式任命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因故没有参加谈话的,要另行补谈,对无故不参加谈话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

(二)谈话对象必须按要求填写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见附件1

(三)谈话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需要提请谈话对象注意的问题应明确指出。谈话对象要求向党组织转达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理和如实反映。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说明的,可以要求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

(四)谈话所形成的材料、个人履行廉政承诺情况及《中层管理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记录表》(见附件2)归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五)校党委对廉政谈话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和要求的,视情节轻重分别对当事人和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九条 本规定由校纪委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中层管理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暂行规定》(漓院党〔20173号)同时废止。


附件:1.桂林学院新提任中层管理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AB两种)

2.桂林学院中层管理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记录表

3.桂林学院新提任中层管理干部廉政学习必读资料目录



中共桂林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代章)

20221110









附件1

桂林学院新提任中层管理干部

廉洁自律承诺书

A 党员干部)

党员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必须认真构筑思想道德防线,强化党纪、国法意识,坚定信念、纯洁道德、加强约束,自觉做到廉洁自律。

在此,我郑重承诺: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学习资料清单另附),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履行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积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落实。

、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在廉洁自律方面做出表率,做到严守法纪、不贪赃枉法;秉公尽责、不以权谋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

、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维护集体领导,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

、在组织、人事、财务、基建、招生、采购、招投标等方面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学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


承诺人:

   



桂林学院新提任中层管理干部

廉洁自律承诺书

B 非党员干部)

管理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必须认真构筑思想道德防线,强化法规意识,坚定信念、纯洁道德、加强约束,自觉做到廉洁自律。

在此,我郑重承诺: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学习资料清单另附),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

、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责任,积极抓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落实。

、认真执行管理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廉洁自律方面做出表率,做到严守法纪、不贪赃枉法;秉公尽责、不以权谋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

、认真学习贯彻和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

、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维护集体领导,对重大问题要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断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

、在组织、人事、财务、基建、招生、采购、招投标等方面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学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



承诺人:

                                       



附件2

桂林学院中层管理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记录表

记录员:                                                 编号:

主谈人姓名



谈话形式

集体谈话(名单另附。集体谈话一人一表)

个别谈话

谈话对象姓名


职务


参加谈话

其他人员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谈话时间


谈话地点


谈话主要

内容

1. 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及要求;

2. 明确管理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3. 明确新任岗位一岗双责的具体责任;

4. 对谈话对象的自律状况的评价;

5. 转达干部、群众的希望和意见;

6. 其他问题。

(上述内容请填写,页面不够可另附页。)


主谈人签字

签名:                                            

谈话对象

签字

1. 谈话对象表态                                          

 2. 已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是□  

 3. 按要求认真研读学校新任管理干部廉政学习必读资料及相关文件。

签名:                          

 


注:本表存校纪委工作档案



附件3

桂林学院新提任中层管理干部廉政学习

必读资料目录


1.《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员管理干部必读)

2.《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3.《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4.《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

5.《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

6.桂林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7.《永远在路上》《打铁还需自身硬》《正风反腐就在身边》《零容忍》教育短片

      (注:根据工作需要上述材料可另行更新。)



上一条:桂林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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