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把党员“入口”关,保证新党员质量,增加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防止和克服发展党员工作的不正之风,根据中央组织部的要求,现将拟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请广大师生员工对以下公示对象进行监督。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年级专业 | 职务 | 申请入党时间 | 
| 1 | 胡馨元 | 女 | 汉族 | 1990.6.3 | 08法 | 寝室长 | 2009.2.21 | 
| 2 | 张惊园 | 女 | 汉族 | 1989.9 | 08法 | 寝室长 | 2009.2.20 | 
公示期为一周,时间从2010年 4月30日至2010年 5月6日,以便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名向政法系党支部或学生工作处反映。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政法系党支部电话:3696316
学生工作处办电话:3696269
特此公告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政法系党支部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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