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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告示

【学生事务处(部)】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英才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31 15:09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桂林学院学生校级奖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桂院政学工〔2022〕15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英才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获得国内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录取资格的我校2023届毕业生

二、奖励金额

1.考取“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研究生的奖励10000元/人。

2.考取“985”、“211”高校硕士研究生的奖励8000元/人。

3.考取非“双一流”、非“985”、非“211”高校硕士研究生,该校有博士点或博士后流动站的,奖励5000元/人。

4.考取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的奖励3000元/人。

5.被中国科学院等国家级研究院所、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后按相应等级给予奖励。

6.同一寝室所有学生均考上硕士研究生的,在个人奖励的基础上,每人额外奖励1000元。

三、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在同学中起到榜样示范作用;

2.被国内外高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2023届毕业生。

四、评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获得2023年国内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录取资格的学生向年级(专业或班级)提交书面申请,由年级(专业或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初步提出本年级(专业或班级)获奖学生建议名单,上报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二)二级学院初审及公示

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初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审核通过后,拟定推荐名单并面向全院师生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上报学生事务处(部)大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查复核。

(三)学校复核及公示

学生事务处(部)大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对各二级学院上报初审结果进行审查复核,并在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

1.《桂林学院2023年“英才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桂林学院2023年“英才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

3.2023年国内外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获奖者个人生活照电子版,图片大小要求3M以上,个人图像清晰、着装正式、竖版、积极向上。

(二)报送要求

1.《桂林学院2023年“英才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桂林学院2023年“英才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均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

2.获奖者个人生活照以电子版方式报送;

3.电子文件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其中学生材料以“学号+姓名”打包。

4.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12日(星期一)下午5:00前将评审材料报送至学生事务处(部)大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知善楼8103办公室)。联系人:董芳云,电话:3696201,邮箱:46905325@qq.com。


附件:1.桂林学院2023年“英才奖学金”申请表

2.桂林学院2023年“英才奖学金”汇总表


学生事务处(部)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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