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了
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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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相较于此前的兵役法
本次修订有哪些新增条款?
女军人合法权益
草案二审稿新增规定女军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军队应当根据女军人的特点合理安排女军人的工作任务和休息休假在生育、健康等方面为女军人提供特别保护
个人信息安全
草案二审稿还增加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相关内容二审稿规定兵役工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其收集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在法律责任条款中增加规定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兵役个人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
兵役登记时限
草案一审稿对初次兵役登记作了规定二审稿对相关内容予以明确和完善在初次兵役登记时限要求方面二审稿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在初次兵役登记方式方面二审稿规定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预备役登记

二审稿规定经过初次兵役登记未服现役的公民符合预备役条件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对其进行预备役登记
服役时间确定
士兵服现役的起算时间
决定军人身份及相关权利义务
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
士兵服现役的时间
自征集工作机构
批准入伍之日起算
一审:王晓忠二审:三审:责任编辑:李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