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漓江学院水电工值班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3日 15:46  点击数:

    为了保障校园供水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满足日常的教学与生活的需要,设立水电维修工值班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根据学院工作要求和岗位工作性质,水电维修部门须做到包括周末和各种节假日在内全天候不间断有人在岗值班;

2.水电维修人员须按水电班排定的值班顺序参加值班工作,任何人不得拒绝值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值班的,要经部门领导研究批准,免于安排阶段性值班,待情况恢复正常后,应参与值班工作;

3.值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缺勤或中途离开校园;如果因故不能按时参加值班,应提前一天向班长报告;

4.值班期间要对校园水电供应、维修维护情况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要利用晚上的值班时间对校园路灯做一轮完整的巡检,做好记录;

5.值班期间要时刻注意值班手机的充值和充电情况,保证值班手机畅通,杜绝手机无法接听的情况;

6.值班期间接到报修电话须无条件响应,不得无故拒绝、拖延或简单应付,必须到达现场,根据实际情况维修、更换或临时性处理,如有必要须向领导汇报或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协调;

7.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上一班值守人员要将待处理的问题、须重点关注的工作以及需要跟踪的事项准确告知下一班的值守人员,不得出现工作上的断档,同时做好交接班记录;

8.值班期间禁止饮酒,不准参加纸牌、麻将等娱乐活动;保持值班室卫生,保管好值班工具和值班室物品;

9.值班人员按照学院人事管理制度享受相关值班补助;

10.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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