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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维修办公室工作职责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3日 11:15  点击数:


基建维修办公室主要负责实施和管理学校基本建设及房屋基础设施维修。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的基本建设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制定及修订基建修缮工程管理制度办法;

2.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职能范围内维修的管理工作;

3.编制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校园维修、改造年度计划;

4.负责基建类项目的编报、立项;组织编制学校各类基建及维修项目预决算,保证经费合理使用;

5.负责办理各项工程审批手续;负责施工过程监管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质量管理;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及保修善后事务;

6.负责一般性基建维修项目施工及维修过程监管,负责保修善后事务;

7.负责按项目收集整理并移交基建档案资料;

8.参与基建工程和大型维修项目的论证、立项、方案设计、投资估算及采购与招标等前期工作;

9.完成部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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