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11年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我院2011年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10月1日(星期六,国庆节)至10月7日(星期五)放假,共7天。10月8日 (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二、调课安排
10月8日按10月6日(星期四)课表上课,10月9日按10月7日(星期五)课表上课。
三、注意事项
1.请教务处组织各系做好调整课程安排的相关工作,及时通知到调课教师本人和上课学生。
2.请学工处组织各系认真做好假期学生的安全与稳定工作,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确保学生的安全,避免人身和财产遭受损失。各专业学生原则上要求原地休息,如确实有事要离开学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各系辅导员要掌握学生假期的去向和外出时间,督促学生按时返校,国庆收假要组织晚点名,检查学生到校情况。辅导员在假期中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要离开桂林的,必须向学工处请假。放假期间,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各系要教育学生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引导学生多开展与学习有关的活动。
3.学院后勤保障部要做好公共卫生防控工作,做好假期供水、供电等保障工作,学生食堂要保证正常的伙食供应。
4.学院物业管理中心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及综合治理工作,加强院内公共场所的安全防范,加强对学院重点场所的值班巡逻力度,加强对院内流动人口的管理及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5.各系、各部门要配合学院党政事务部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安排。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值班记录,遇到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6.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24小时住校值班制度,保证联络工具的信号畅通,尽职尽责地保障学院假期的安全稳定。
7.放假期间,正常教学运行用的院车停开。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